再部署!宁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789
“继续整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打造整县推进典型示范,保持在西北地区领先位置。”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中宁县日前召开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观摩了中卫市中宁县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管理运维平台等6个项目,通报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指出了当前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年来,宁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政策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指导各市、县(区)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并组织专家逐项进行实地考察和严格审查论证,通过奖补资金“能支持全支持、应支持尽支持”,建成了一大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赢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宁夏先后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0.12亿元,实施污水治理项目351个,累计建成处理设施377座,建设污水管网3632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5万吨/日,COD削减量1.21万吨/年,受益农户37.1万余户,受益人口122万余人。截至2022年底,国家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其中,全区2219个行政村中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为70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1.59%,超过31%的全国平均水平,在黄河九省区中排名第五,在西北地区排名第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宁夏28%的目标任务。此外,农村黑臭水体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总体思路,全区27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纳入国家监管,目前已整治完成19条,完成率达到70.4%。
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今后五年将安排不低于12亿元资金,新增400个村庄16万农户治理, 建设一批污水治理设施,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继续在西北地区保持领先位置。加快已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
下一步,宁夏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力度,把中宁县、隆德县分别作为川区、山区整县推进的试点,强化规划引领、试点示范,坚持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区域整合、行业打包、城乡联动的思路,加快建立“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打捆使用资金,促进县域内资源的优化整合,鼓励专业机构整县打包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广“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一体化实施项目融资、设计、建设、投资和运行,整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大程度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打造整县推进典型示范。
同时,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力度,按照行政村“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村民怨言”“三不到”原则,以房前屋后的沟、渠等水体为重点,通过卫星遥感筛查、群众举报、现场调查等手段,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将新排查出的黑臭水体纳入动态监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治理时限。宁夏也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四防”常态化督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同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乡村振兴考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