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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排放恶臭气体 金州某鱼粉厂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8/11 浏览:952

日前,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金普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金州某鱼粉厂臭味扰民。金普分局立即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辽宁杰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

监测显示,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该厂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8条的规定。金普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厂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这是金普分局本着“保民生无小事”执法理念开展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及时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金普分局不断健全“环境信访处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三位一体的环境投诉快速查处机制、案件回访机制和领导干部轮班接访、下访制度,保证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

同时,金普分局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消除”,抽调精干执法人员深入一线主动摸排,采取“5+2无缝隙”监管模式,配齐人员,加大早查、夜查力度,通过深入一线,实地听取群众环境诉求,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此外,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金普分局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坚持“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工作方针,第一时间沟通信访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验取证、第一时间依法合规按程序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回访、第一时间后督察,绝不放过一个环境安全隐患。

主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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