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0 浏览:1402
为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近日,市政府印发《铜川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2020-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10-12月,全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2021年1-3月,全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76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方案》指出,要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必须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2.25万户散煤治理任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扬尘管控,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鼓励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强秸秆禁烧管控,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综合运用无人机和视频监控手段加大对露天焚烧巡查监管力度;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淘汰5000辆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任务;巩固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成果,确保排放达标;严格烟花爆竹管控,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和“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强化联防联控,确保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